返回

鸠尤神剑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23章 鸠尤神剑23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倘若此人真是白泽观弟子,丁贤梓又岂能容她在东海称霸一方,修炼魔功,败坏白泽观的名声?”

    冥火金尊听顾乘风此言,哈哈大笑,道:“你们当真以为茑萝仙子是等闲之辈?若单打独斗,丁贤梓离了他那几门仙家宝贝,绝非狄樱的对手哩。”

    魑邪童子道:“若不是尊主的梵光法鉴护着你们,现下你们恐怕已身中剧毒,回天乏术了。白泽观的九宫迷魂阵虽然威力无边,却需四人守关,不宜久布,况且这阵法难破不假,却单有困敌之功,阵局又过于庞大,实在大材小用了些。茑萝仙子为四门百香玉萝瘴施下四道符箓,替了四人守关的功用,才将这阵法的威力发扬开去。只要你凡胎未脱,任你多高的道行,多深的修为,稍不留神便有中毒之险。能不能活命,全看她茑萝仙子的脸色。”

    “狄樱自幼拜在霁云圣姑门下,天赋异禀,仙根奇绝。当年太虚上人为弟子聂于飞所害,一众徒弟非死即残,余下的又多是聂于飞的同党,他弥留之际便授意传位给他师弟灵池上人。论道行资历,霁云圣姑比灵池上人还深上数十年,灵池上人执掌白泽观,霁云圣姑并不服气。于是灵池上人迁白泽观于昆仑山,霁云圣姑便留在天山玉虚峰黄龙阁,名义上两系仍为一派,实则各自为政,互不相干。”冥火金尊撇嘴笑着,道,“那霁云圣姑道行虽高,却蠢笨如猪。仙魔大战之日,她和她五名弟子身受重创。她那些弟子虽道行折损,到底还保住了仙根,她倒好了,仙根断去大半,道行几近全失,此后三四十年不过苟延残喘罢了。霁云圣姑油尽灯枯在即,她便将天山玉竹峰上的四道法门授与狄樱,指望她能承继衣钵。”

    说到此处,冥火金尊看了付晚香一眼,说:“那四道法门,你该知道的,九宫迷魂阵正是其中之一。不过要论威力,四道法门中最厉害的,当属元婴珠。可是有一事我还未探明,这元婴珠如此厉害,白泽观立派千年,炼成元婴珠的却只有太虚、聂于飞、灵池、你父亲和茑萝仙子五人。按理说,丁贤梓天资过人,又自幼入门,蒙仙山罡炁滋养,道行近六百年,连你父亲都可以炼成元婴珠,如何他竟炼不成元婴珠呢?付姑娘,这元婴珠的秘密,你可知晓?”

    付晚香道:“既然是如此重大的秘密,父亲又如何会说与我知?”

    冥火金尊道:“罢了,这元婴珠的秘密我也不感兴趣,只要得了神鼎,我才不把元婴珠放在眼里呢。”

    顾乘风问:“你方才说,五百年前仙魔大战,茑萝仙子身受重创,险些折了仙根,后来又得霁云圣姑亲传衣钵。她竟如何要离开天山?”

    “恐怕她那几位师姐师妹的死,她是脱不开干系的。短短几个月死了五人,唯独她一人活下来。那五人,据白泽观的说法,全因修炼法门走火入魔而亡。这番说辞,大概他们自己都不会信。不过话说回来,狄樱既已承继霁云圣姑衣钵,本无害死同门的动机,其中曲折因果,也只有她自己晓得了。总之她一把火烧了黄龙阁,消失了百来年,后来我才得知,她躲在崆峒山相思崖上,做了星辰子的姘头。”冥火金尊轻蔑地笑着,继续说,“狄樱虽则聪明,论心机城府,到底不如星辰子。她虽盗得五麝神鼎,却不能用它,便宜未占到,反时时担忧星辰子找到她。其实星辰子早已脱去凡胎,就算没有五麝神鼎,飞升太乙金仙也是迟早的事,狄樱也是料定星辰子不会为了五麝神鼎与她大动干戈,这才有了盗宝的胆量。不过到底是做贼心虚,在南淮国躲藏了数年,她终日提心吊胆,不得安生,索性躲在她的烛阴玉璧中。后来那星辰子找到了烛阴玉璧,日夜以玄音乱其心神。她不胜其扰,只好放弃烛阴玉璧,一路东逃,后来便在东海寻到了翠鸢岛。此地煞炁勃发,又是一座远离我们中土大陆的小岛,狄樱待在翠鸢岛上,只要再不惹事,星辰子自然不会找上门来。她仙根卓绝,若跟着星辰子本分修炼,不那么急功近利,原有飞升天界的机会。可叹她一身仙界脉息,在翠鸢岛上为煞炁所侵,天长日久,终于入了魔道。”

    说到此处,冥火金尊转身,将目光落在顾乘风脸上,又说:“你们这些仙界弟子,真真入了魔道,竟比我们这些生而为魔的,还要恶毒百倍。狄樱修炼的魔功叫作无量千机大法,主要有三道血咒、三道心经,加以变化又成瘴法、阵法三十余道,总之是以凡人躯体炼化内丹的无上法门。初入法门,每月必食一位处女的脑髓,修得七成境界,便需每月初一、十五各食两名处子的脑髓。”

    付晚香听罢,不禁捏紧拳头,手心渗出汗来。沐秋桑同那四位舞姬虽无半点法力,到底见多识广,并无诧色。顾乘风与孙笛相视一看,虽面色镇定,目光里里却暗含诧愕。尤其是得知,无量千机大法竟源自仙界,为一对兄弟所创,顾乘风更是眉头微蹙,满脸的不可思议了。

    那对兄弟,哥哥叫蔽月公子,弟弟叫金翎法王,原是南海则居山上一对守林的信天翁。这对信天翁乃元始天尊髭须所化,私下则居山后,据东海诸岛为王。他们虽出身仙界,却无内丹护体,所以择东海而居,是因为东海向来清苦,正邪两道但凡有些本领的,都不屑于留在东海。也正因没有仙家脉息,

第23章 鸠尤神剑23(4/5)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   《 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 》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